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(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)
2019-03-21 13:04:19 来源: 大连市统计局(一)调查目的
反映建筑业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基本情况。
(二)调查范围(总体)
建筑业小微企业(资质外)。具体调查范围是按照抽样调查方案抽中的样本单位。
(三)调查内容、调查频率及表式
调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、主要经济指标、生产经营情况调查问卷。
调查频率为季报。表式包括样本调查基层表,总量指标综合表。具体内容详见表式。
(四)调查报告期及报送时间、报送方式
调查的报告期分别为1-2月、1-5月、1-8月和1-11月,各地方统计局负责将调查数据分别在3月20日、6月20日、9月20日和12月20日12时前网上报送国家统计局投资司。
(五)基本抽样方法
采用二阶抽样方法。以全国所有县级单位(市、区)为第一阶段抽样框,综合考虑各地区建筑业小微企业(资质外)的分布状况,抽取一定数量的县级单位(市、区)作为第一阶段样本。以第一阶段样本内的建筑业小微企业(资质外)建立第二阶段法人单位抽样框,抽取一部分法人单位作为第二阶段建筑业小微企业(资质外)样本。
(六)抽样精度
在95%的概率保证程度下,最大相对误差控制在10%以内。
(七)组织实施
国家统计局投资司负责抽样调查方案的制定、样本单位的抽选、数据处理和总体推算。各地方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样本单位数据的采集、审核、录入和上报。
附件: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(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).doc